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昭理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肖昭理先生、陈智英女士、王西丽女士、李文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董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熊莹女士、袁若宾先生、周万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董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推荐,提名莫秋华先生、张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监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相关议案。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星空体育官网,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肖昭理先生、陈智英女士、王西丽女士、李文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熊莹女士、袁若宾先生、周万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袁若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熊莹女士、袁若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周万军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莫秋华先生、张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1、肖昭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湖南黄沙坪子弟学校、深圳市龙岗区委办、深圳市宝安区委办、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委政研室经济处;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肖昭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智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曾任职于四川隆昌县畜牧局、中国饲料工业发展总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智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王西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公司研发部;现任公司董事、供应链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王西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李文天: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文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熊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星空体育官方网站留权,1979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0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查员、检查员,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深圳市委党校行政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广东安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熊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袁若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1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3年7月至今任广东高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袁若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周万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南方医科大学细胞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至2002年9月任湘潭市中心医院主管检验师,2005年7月至今任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
截至目前,周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莫秋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衡阳市卫生学校、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现任公司科研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莫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张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科技合作主管。
截至目前,张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至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特别事项说明:提案1、提案2、提案3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3月28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至联系邮箱)。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7:00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1。
传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星空体育官网、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